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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:以营利为目的出租经核实将处罚
随着汽车租赁市场的升温,私家车车主以价格优势同汽车租赁公司“抢食”,赚外快的情况也多了起来。
记者6月3日在私家车出租网、走进新疆旅游网、乌鲁木齐赶集网看到的私家车租赁信息有12条。
记者通过朋友联系到一私家车车主。该车主介绍,端午节期间,他把自己家和父母家的三辆车都租了出去,每辆车的租车价格要比租车公司便宜50元。
6月2日,记者在乌鲁木齐市红山路看到一辆黑色尼桑车后窗上贴着“本车出租”的广告,随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联系到了这位私家车主。该车主说:“我只季租或年租。押金一万元,如果季租的话,一个月的租金是3500元。”据了解,同样的车型,租赁公司季租一个月的租金是4300元。
乌鲁木齐康琦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介绍,私家车主租车一般都是做熟客生意,或是通过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来揽客。因为私车租赁的价格一般都低于租赁公司,所以有一定的吸引力。例如,同样一辆桑塔纳,正规租赁公司的一天租价在180元左右,而私家车的报价一般为100元左右。
客运统管办的工作人员说,私家车以营利为目的出租,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,是属于违反《乌鲁木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的行为,一旦接到举报,经过核实取得证据后 ,将对私车主处以5000~30000元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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